的设定——以为猎骄靡是神子,有天神的庇佑。
在这样的
况下,汉朝就必须安抚下去。
军臣再自大,也不认为自己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挑战的能力。
为了安抚汉朝,在南边不要闹事,一个鲜卑
的脑袋,自然就无足轻重了。
而在同时,将鲜卑王的脑袋,制成酒器,送到汉朝,同时也是一种威慑——当初,老上单于击败月氏,将其王的
颅制成酒器,将此功绩写在给汉朝太宗皇帝的国书之中,在夸耀了匈
的强大的同时,也打消了汉
挑战匈
的意愿。
第二年,汉匈和亲条约与盟约正式确定,汉匈关系,进
相互承认和认可的时代。
只是,那位可怜的鲜卑王,很可能都还不清楚自己已经死到临
了。
不过,除了鲜卑
,恐怕没有任何
会对此有分毫的意见。
在这个世界上,弱小本身就是罪过,被
役,更是罪上加罪。
所以,做完这个决定后,军臣就懒得再去管这个事
了。
杀一个
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灭族,鲜卑
就该跪下来给他磕
了。
此刻,军臣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怎么击败乌孙身上——是的,是击败,而不是灭亡。
军臣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顺服的,为他卖命的乌孙。
而不是一个被灭亡的乌孙。
这倒不是军臣对乌孙有什么特殊
结之类的问题。
而是,灭亡乌孙的代价太高了。
击败他,让他臣服,匈
所需要的,可能仅仅只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游行和展示肌
。
但要灭亡乌孙,起码要死一万匈
骑兵。
而整个匈

才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