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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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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9章 嘎嘣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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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孙胜是楚国的王孙,出身不可谓不高,他还是伍子胥的义子,在吴国二十年,又北上游历诸侯,最终归于赵氏,经历不可谓不丰富。

所以大江南北的吃食,王孙胜几乎都尝了个遍:吴国的饭稻羹鱼是鲜甜的,越国的香菌也是一绝;楚国的山珍数不胜数,华阳山的芸菜,云梦湖的芹菜,和猩猩的唇,獾獾的掌炖在一起,堪称间美味;齐国的海味,鲛翅和海参都不俗,最著名的却是东海的鲕鱼烩……

到了晋国以后,除了传统的豹胎等稀罕物外,也品尝过这里流行的面食,水引饼、烤饼、饴糖心,还有传说味道胜过食的豆腐之类。

王孙胜虽然不是孔门弟子,却也有食不厌脍不厌细的讲究,对于食物的见识,他称第二,只怕没敢称第一。

不过今在长子郡郡守府邸内召开的这场大宴,端上来的菜却让他大开眼界了。”还真是别开生面啊……“

王孙胜心里嘀咕着,眼睛却盯着面前的菜,一眨不眨。

金黄色的色泽,配着刚撒上的青盐,散发出让垂涎三尺的焦香,这无疑是刚出釜的食物,然而制作的材料却让目瞪呆,竟是蝗虫!

长子郡守官署内,摆开了三四十张案几,能赴宴的要么是长子郡大夫以上的臣僚,要么是当地德高望重的乡三老、豪长,或者说王孙胜这种跟随赵无恤率军灭蝗的将领,都瞧着案几上的蝗虫大餐,面露难色不敢不下箸。”吾等都是体面的贵,岂能吃下贱的虫豸?“所有都是这样想的。”怎么,都不吃?“

首席之上,赵无恤的案几上也不例外,放着一盘蝗虫做成的菜肴,他说道:”此乃昨刚捕到的活蝗,吾得之,命庖厨洗尽尘泥沙,去其翅,以豆油炸之,至脆熟方才出锅。彼既食谷,亦食其,这样,余带个,二三子都尝一尝吧。“

赵无恤是生吞过蝗虫的,烹熟的他更不怕了,当即夹起一油炸蝗虫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了进去。

过了一会,赵无恤才睁开眼睛,赞道:”色泽金黄,脆香美味,余味无穷,真乃佐酒待客的一味佳肴!“

官署内的众臣都随着他的吞咽,动了动喉结,对其言却将信将疑,但主君已经两次食蝗了,自己再不做什么实在说不过去。

接着,赵无恤又让竖将余下的几种菜送上来,各自吃了几箸,然后对群臣做了一个”请“的姿势,赵无恤已经做出表率,现在该到他们了。

群臣无奈,纷纷拿起了筷箸,不过有比他们领先,那就是赵无恤麾下的猛将田贲,他在秦国受的伤恢复的很好,对主君的感激之却越发浓重,今被赵无恤喊来赴宴,别说端上来的是蝗虫,就算是碎铁,他也吃给你看啊!

他瞄准的是一碗蜂蜜蝗虫,大手一把一把地抓起来,塞到嘴里嚼得嘎吱作响。这些蝗虫做法是先滚满香料再浇上热蜂蜜,所以它们又甜又烫,田贲吃得不亦乐乎。

其他见又有做出表率,遂夹起一筷箸,闭着眼睛放到嘴里……”咦,味道还真不错……“王孙胜大吃一惊,他吃的是一串在竹签上烤熟的蝗虫串子。将蝗虫去翅腿,穿竹签上以碳火慢烤,烤时蝗虫上要刷匀豆油,这样才是保证烤出的蝗虫外焦里。在洒了食盐、花椒后,便产生了让忍不住想大嚼为快的脆。

这一吃,才发现田贲和王孙胜没有骗他们,这些油炸蝗虫虽然卖相一般,看着瘆,但烧烤蝗虫的味道的确很不错!

臣子们便纷纷称赞道:”食之如虾,不料这小小螽斯,竟然是间美味。“

赵无恤笑而不言,吃蝗虫在后世的中国并不算新鲜事,天津和云南都好这,放眼世界,和泰国也对蝗虫有独钟。由于蛋白质含量高,油炸的蝗虫吃起来还有像炸,营养价值和鱼类相当,是种不错的小吃。

食髓知味,在尝到蝗虫滋味后,臣子们吃起来也没了心理负担,毕竟很多都有吃蜂蛹或者蚕蛹的经历,论恶心程度,蝗虫实在不敢称第一。而且在赵无恤”彼既食谷,亦食其“的鼓励下,众像是在惩罚蝗虫的罪行一样,吃的心安理得,每一都正义凛然。

在众大开后,今这出蝗虫筵的主菜姗姗来迟,”烙饼卷蝗虫“,后世天津的一道著名小吃。

和好的麦面先用擀面杖擀成薄饼,撒上细盐,搽好豆油,撒葱花,然后擀成饼。烙饼的火候更要拿捏得当,烙出来的饼外面微焦,里面松软。然后挑一肚子都是仔儿的雌蝗虫,摘去翅膀,掐下大腿,专留一兜仔儿的胖身子,放釜中炸的焦黄,捞起沥去了油,撒上细盐,用葱花酱油一拌,摊在饼上卷起来吃,一下去,简直是香酥诱

在主菜被吃得一二净后,杯盘狼藉,筵席结束,赵无恤也终于对他们吐露了自己举办一场蝗筵的初衷。”百姓费尽气力捉来的蝗,余用粮食一换一,若是当做废物处理掉就太费了。晒后贮藏起来,可以喂鸭,也可以来年当肥料用,此为一法。“”而且既然蜂蛹蚕蛹能吃,鱼子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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