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往树林方向跑了半分钟,然后咬开买来的啤酒,将酒全倒进了一旁的下水道。
又带着空啤酒以及啤酒盖继续往前跑了一会儿,来到一
坪。林烟故意加大力度,在
坪上留下脚印和
坐地的印记。然后将空啤酒小心放这里,又将啤酒盖随手扔在一边。
然后他原路返回,来到水泥路地板,将脚板与地面摩擦几下,就发狂似地往之前藏背包的那边跑去。
两分钟左右,林烟就来到平常
要跑至少五六分钟的树林边缘,找到背包。
饶是林烟身体比原来强悍了许多,也还是累得够呛。
因此,他原地喘息了几
,利用时间,将手机掏出,将原本编辑好的信息发给了凌美玲。
信息的内容很简单:“凌老师,今天我报了仇,打了刘易一顿,感觉好舒服啊!不过我受了伤,可能明天要请假了!恭喜我吧,以后我可以上晚自习了!不用回了,明天也不要来看我,一切到学校再解释。”
信息一发完,林烟就把存储的信息删了,又将手机关机。
然后他将黑胶袋找出,飞快脱了鞋子,外衣,裤子,换上新买的皮衣黑裤和球鞋。又取出帽子带上,手套戴上,黑布蒙面。把换下的衣服全装进胶袋里面藏好。
然后他找出背包,将刺刀从里面取出,又将背包背背上,一手持刺刀,一手持木
。
看了看时间,从到这里起,这一系列下来,只用了五分钟不到。
于是他满意地将现场清理了一下,往医院方向再次狂奔!
一个普通
用最快的速度骑普通的自行车,有多快?
现在的林烟就跟这差不多。
因此,一般
从这里奔向医院,一路不停,起码也得十分钟。但林烟只用了四分钟不到,就赶到医院附近!这还加上他横穿公路,避让车辆的时间。
虽然不免除有
看见他,但他也顾不得了。而且有
看到也好,只要没看到脸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证周围几乎无
,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钟就会立刻再跑!
停下的时候,他都会将刺刀和木
夹在胳肢窝底下,跑的时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尽量让袖子挡住刺刀和木
,不让
看见。
他带着帽子,蒙了脸,身上又换了衣服,且故意弯腰低
,将身子尽量内缩,不让
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征。
现在,就算是熟
,也不可能认出这跑过去的黑影就是林烟!况且,繁华闹市区十钟
还多,但这附近是工业区,这时候
是非常少的。
从被那群
从天桥追追,到电话亭打电话,再到树林换衣服,然后到现在,这一系列时间算算,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分钟。
如果刘易是走路上医院,绝对还没到这里。他受了伤,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车,却是要比林烟快!
因此,林烟只能赌一把,刘易坐车,计划失败,刘易走路,计划成功一大半!
到了这里,林烟休息了二十秒钟,然后就小跑着往天桥方向而去。
如果刘易和黄辉步行,此刻就应该迎面向这边走来!
这是一条必经之路,除非刘易吃饱没事
,故意花比这条路多一倍的时间绕道去医院。
林烟眼中金芒微闪,漆黑的道路一片明亮,好似白天一般!
即使是千米以外的
脸,也都分毫毕现。且他反应力极快,几乎前面哪里有
都知道,且在他们看向这边之前,都会尽量将自己隐藏。
“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林烟暗暗嘀咕。
林烟忽然不跑了,猫在路边一棵大树后面,旁边是一辆黑色小汽车。
这条路,两边都有路灯,且也有几家店铺开着,这对林烟的
露,增加了几分概率。
却是顾不得那么多了。
终于,在珍贵的几分钟之后,休息足够的林烟发现了刘易和黄辉!
“哈哈,他们不是坐车!活该去死了。”林烟大喜,忙钻进公路旁边的巷子里面,隐藏起来。
林烟活动了一下手腕,然后紧了紧脸上黑布,以免关键时刻露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