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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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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上计与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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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实在是很低了,比历代都低。

但两汉的税却极重,税起于商鞅变法,两汉沿袭,最主要的是赋和算赋。

赋是对七岁至十四岁的未成年征收的“税”,不分男,每每年缴纳“赋”二十钱,到了桓灵之时,赋涨到二十三钱。

算赋则是对十五岁至五十六岁以下成年征的“税”,不分男,每每年征一百二十钱,谓之“一算”,对于商婢则加倍征收,每年二百四十钱。为鼓励生育,子十五岁到三十岁不结婚者分为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有怀孕者,免其夫算赋一年。

赋和算赋是税,什么叫税?一句话,只要你这个活着,就得税!小时候的是赋,长大了就得算赋!

税是给了大司农,纳国库,用于治理国家各项费用。

除此之外,还有献费,却是给皇帝大管家少府的,凡是成年男,每每年都要‘献给’皇帝六十三钱,以供宫廷费用。

再者还有关税、酒税、盐税、车船税等一些收所得税和劳役。

不过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所承受的主要就是沉重的赋和算赋。

汉朝的体制多是仿照秦朝,税法改革不大,而从后世来看,这种税法的弊端极大!

降低田税而实行重税,虽然能在初期迅速恢复发展生产,但很快就造成了一个大问题,也是引发朝代灭亡的问题,就是加剧了土地兼并!

田税轻而税重,刺激了富户豪强疯狂兼并土地,因为富户豪强一家的是相对固定的,只需缴纳固定的税,但兼并大量土地,只需缴纳较少的田税,自己便能获得薄税的大量收,所以他们越来越富,土地也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少地或无地的农民收微薄,但一家却不少,收难以支撑相对沉重的税,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他们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的因素,如黄巾起义。

这样,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朝廷的户籍中消失,反而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进而对寻常百姓加收苛捐杂税,得那些寻常百姓也托庇世家豪强,形成恶循环。

所以税法也是导致汉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对其改革,自然就是稍微调高田租,以亩收税,这样一来,土地多的就多缴税,能够大大缓解土地兼并。与此同时,减免赋和算赋,减轻百姓压力,鼓励隐藏户的佃农自己种田。

要知道,这些佃农如今托庇在豪强之下,虽然不用赋和算赋,却要给豪强缴纳五成的田租,意味着他们有一半的收都给了豪强,他们心中又岂会没有怨言?

如果减免了赋和算赋,田赋便是达到十之一,这些百姓权衡利弊轻重,也是甘愿离开豪强的,对他们而言,获得自由,自己种地当然更有好处。

所以张辽很想改革税法,但他现在没那权力。

税法只有朝廷能制定,如今他还在朝廷治下,估计自己这一改,那天子和董卓就要降罪问责,免了自己的河东太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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