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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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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背水列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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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战争经验异常丰富,一眼便看出宋军如此布阵的有利之处,步兵阵型面对骑兵时,最怕遭到侧面和背面的迂回攻击,而现在宋军借助淮河的保护,只需对付正面的敌就行了,可以投正面战斗的兵力自然大大增加。

不过兀术的嘴角却绽出了一点嘲讽之意,“这个书生倒是有点门道,但即使侧后安全,就凭他不到两万的步兵,能够抵挡得了我们大金国的铁骑吗?”

出于对宋军习惯的蔑视,兀术一开始并没有倾巢而出,而只是派出了八千骑兵。其中数千轻骑以骑进行骚扰,待宋军阵势松动后再会合大队进行冲杀,由于对面的宋军数量太少,兀术甚至都没打算动用他锐的“拐子马”和“铁浮屠”。

可结果却令兀术大跌眼镜,他派出的轻骑不但没能令宋军露弱点,反而在对中丢下了数百具尸体,不得不狼狈地撤退。这还是虞允文故意示弱,只让强弓手击,而弩兵则全体等待的结果。

其实这样的结果很正常,宋军所用步兵长弓无论在程还是威力上都要优于金军轻骑所用的短弓,而且宋军全体皆着重甲,而金军的轻骑则最多就穿件皮甲而已,对能赢有鬼了。纵然金军的术要高明一些,可不进去,得再准又有什么用呢?

身为一代名将,兀术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军事常识,但金军自起兵以来实在太过顺利,骄傲已经蒙蔽了他的心智,而这种傲气决不会因为一时小挫便完全退去。兀术见骚扰不成,便下令前军强攻,因为在他印象中敢于与金军对的宋军还是有一些的,但一旦金军的铁骑冲起来,宋军却无不望风披靡。

诚然,在一般况下,以骑兵硬冲列好枪阵的步兵是很愚蠢的事,但世事无绝对,金军骑兵普遍擅用狼牙等重型兵器,而宋军之中大多为混吃等死之辈,力量并不出众,就算长枪竖好,金军的骑兵也可以用重兵器将其轻易开。再加上宋军训练不足,枪阵的厚度也不够,一旦被击一点,整个阵型便会迅速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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