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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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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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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周不疑认为,老师的意思,是即便以魏代汉,大之后,治国更难,若不能使魏朝尽快稳定下来,大力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恐怕亦会如秦一般二世而亡,或者起码二世而,那么北方胡虏就会如同匈一般趁机崛起,成为中国之大患啦。到时候我等士大夫或亦将被俘为,更何况那些婢呢?

但其实是勋心中所想,别“何况”,婢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

所以说秦汉以降,中国就已经迈封建社会了(当然不能否认尚有隶制的残余存在),就因为婢不可等同于隶。即以是勋本来举例,他畜养婢的数量在社会上也属于第一层级终究财富和名位跟那儿摆着呢眼下这庄院当中,便有家四十余名,侍婢同数,还有不少算“家生子”,从了是姓了。

是勋穿越前的那个时代,据说是家相互串联,经过统计,全中国姓是的约有三千多。他有时候也忍不住想,这三千中,也不知道有几个是真真正正是仪老儿的后裔,有多少是如这般从主姓的……

此外,是勋各处庄院当中,婢总数累加起来,大概不下四百,然而绝大多数并不参与真正意义上的生产活动不种地,不纺织而只是备洒扫罢了。即便偶有进社会生产领域的,比方说耕种、纺织、木工、金工等等,也并没有彻底丧失身自由。

就跟他各地作坊中的工一般,即便签了终身合同,终究也只是长期雇佣关系,还是,不会被当成私有财物。

那么广袤的中华大地上,是不是还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隶呢?是勋认为,那肯定是有的,比方说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比私更似隶,因为官家杀不算犯法啊。而且必有那真正黑心肠的老地主,敢把佃农都当隶来使唤,即便擅刑擅杀,只要能够搞定官府,还谁能我的罪吗?

理论和实际不可能完全契合,但就理论上而言,东汉朝的婢不能等同,或者不能全数等同于隶。法律规定,杀者有罪,者亦有罪,婢也可与良通婚,甚至主有罪而不必及于婢,婢有罪,主倒可能要背负一定的连带责任。在是时代和社会的一大进步。

当然啦,这个时代也没有绝对平等一说,主刑责婢还是被允许的,而某些罪行对于良婢,惩罚力度也不尽相同。但刑还不上士大夫呢,尊卑等级无处不在,主之分也属寻常。

只是这一社会进步,很快就将被彻底打了,即以唐律比之汉律,在对待婢的身权益保障方面,就要落后得多无他,五胡华,不可能不带来野蛮的隶制的残余影响啊。

那么,我能不能阻止这一类型的倒退呢?能不能使这一螺旋形,波折来得纡缓一些,起码咱迈三步再退一步呢?“悠悠苍天,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周元直,即便以你的见识,恐怕也是理解不了的吧,我也就无谓多说。

隐逸生活,就此又平稳地度过了一个多月,到了十一月中旬,朝廷三度征召是勋为中书令,派尚书韩暨到郯县来宣旨。是勋计算时,曹若要改主意,也早就改了,既然执意如此,那我也别再乔装作势了,还是从了他吧。

当然不能保证曹哪天再复习自己的“清晨启门户”诗,突然间不爽起来,但真要连这些有的没的全都顾虑,真如周不疑所说,脆啥都别算了。

于是惆怅地告别了数月来清闲的隐居生活,带着一大家子启程往许都而去他在许都郊外本有庄院,都内亦必新拨宅邸,倒是在生活上不必太过忙活了。不即抵许郊,御史大夫郗虑、太仆曹德等出城相迎。说好了翌晨即往觐见天子,当晚便暂居郗府中,郗虑特意关起门来跟是勋密谈,一开就石天惊:“宏辅以为,大事可即举否?”(未完待续)

ps:感冒了,整晚咳嗽,睡不好觉,结果白天犯困……加上家里有一点儿事儿,估计明天可能要断一回更了,还请读者朋友们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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