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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殿下,别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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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公主殿下,别玩火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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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鹿角簪簪在发间。

他没这么穿过,也从未和比过容色穿着,以至于他问跛叔说“我和连澜谁好看”的时候,跛叔瞠目结舌。

毫无疑问越萧是更好看的。

越萧得了跛叔的肯定,便以如此装束从旁骛殿走出。来往侍仆役都把眼睛粘在他身上。就是连澜偶然看见,也目不转睛,手渐渐扣紧了腰间的长刀。

越朝歌正在用早膳,她正念着越萧也该来了,一抬眼,便见一抹仙然的身影踩着晨曦走来。

朝阳温柔的光线被窗格剪碎,映在他身上。越萧身姿笔挺,紫金咬玉的革带把他衬得腰紧翘。加之他气度翩翩从容,眉眼生得冠绝古今。越朝歌提着筷子,一双美目写着惊艳,不错眼地看着他走近,落座。

梁信早就到了,此时与坐在越朝歌的左手边,与她同桌用膳。乍见越萧霁月清风而来,梁信一怔,认出他正是昨去往他玉行的黑袍男子。若非那张脸是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容色,单凭气质而言,当真判若两。若说昨的黑袍是肃杀和凛冽,今的襕衫便是清傲和孤绝。一个惯有萧凛气质的忽然变得清绝,那是最抓眼球的。

越萧出现的第一时间,梁信便看向了越朝歌,果然见她看得怔然,眼底不禁闪过些许失落。

梁信其实也长得好看,比之越萧,脸上更丰润些。身高略低于越萧,身段却也不差。可越朝歌永远不会用看越萧的目光看他。

梁信嘴角勾起一抹苦笑,夹了块糖沁苦瓜,放到越朝歌面前的玉碟里:“尝尝,我母亲知道我今要来,连夜亲手沁的,说你最吃,非要我带了来。”

越朝歌被唤回,收回视线,垂眼看碟子里的苦瓜。

她抬起包着白纱的手,示意自己无法执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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