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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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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窜改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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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我提议立刻动作。

「那要分开行动吗?依你的说法,这样子效率会高点吧。」阿莫不假思索的提出正确的意见,虽然正确但我并不想採用。

「不,不要,你基本上还是黑琴理绘的同伙,我哪敢放你一个擅自行动啊,更何况……」我踌躇了几秒,「我是路痴,靠我自己一个是无法回到酒店的。」

阿莫那嘲笑的我发誓我绝对不会忘记。

「……」

踏出酒店走没多久,就见到对街尾端的公园有不少路过的民眾朝里东张西望,有些似乎因为看不到什么就只好离开了,还有些照样围在那里不肯离开,公园内被黄色的封条封住、封条内又有一大片白色的布遮着,不允许间杂等凑热闹的意思很明显,可惜封不住事件的气息。

警方的车辆停在公园外,非常显眼。警方目前似乎手不足,连驱散群眾的馀力都没有,忙着进进出出。

「你怎么看?」阿莫的问题毫无意义。

「有不寻常的事件发生了。」我说了废话,真惭愧。我加快步伐。

小跑步跑到公园外后,我拉了一个看起来颇为和善的路问道:「不好意思,请问这到底是?」应该听得懂吧?希望他的音也能让我听懂……

过了二十分鐘后,统一路的说法,剔除报杂质后,我与阿莫得到了以下的报。

首先,公园这起事件是凌晨发生的杀案,而且犯案手段很特殊,听说因为死状异常凄惨,所以只好掛着白布防止好事的民眾偷窥。

其次,使用同样手法的兇手在昨晚一共犯下三起案件,第一起事件在隔壁街上的巷内、第二起事件在私住宅的阳台,第三起事件就是在公园的这起。手法据说越来越熟练,第一起几乎死无全尸,第三起却能刻意呈现最震撼的血腥场面。

最后,三名受害者彼此没发现有所关联,可以推断兇手是典型的随机杀犯。

探听至此就是极限了,再往下的部分除了我们,其他好事者也很想知道,不知道把能否希望寄託在媒体身上。

我们确定这是个不属于基金会的疯子的好事,因为基金会的做法就算要抹杀某,也必然低调行事。但我们也不认为是黑琴理绘或者小寒、影子、丽丝做的,因为这三名受害似乎都只是有家庭在哭诉的普通

「可是,地点与时机未免……」太巧,如今的事件发,说不定正好因为骚动而抹去了黑琴行动过的某些踪跡,而且还偏偏发生在这一带,「以你对黑琴理绘的瞭解,你认为这有可能是她幕后策划的吗?」我问阿莫。

「大有可能,因为我认识的黑琴要策划这种事易如反掌。」阿莫思考了一下后,「对,这次的事太巧了,看样子几乎能确定是黑琴在幕后控的。」

「兇手没可能是黑琴理绘吧?」以防万一,我还是问了。

「嗯,以她的作风多半不是。」阿莫的答覆在预料之内。

原来如此。那我们该对这个犯展开行动吗?如果我们不管这件事,他迟早也会被警方解决的,不过估计会多出几名可怜的受害者就是了。

……警方抓得到犯吗?我不禁有了疑惑,说到这种穷凶恶极的罪犯,令我想起之前我听过一个消息:当时因为一名绰号哥的兇恶罪犯,重庆便拉起了所谓的全域警戒与级通缉令,街巷尾全是这傢伙的通缉令,简直可称全中国都在抓他,那时警方封山搜他,竟然还是他一枪了铁警,没被抓到。他起初犯案态度更嚣张,两枪几乎杀了一条半的命,捡起二十五万的包包后慢跑了起来,随后保安叫他站住,他还真站住了,甚至还往保安那边走去,赏了保安不致死的一枪,再慢慢收枪走。他简直是杀上癮,甚至过去有许多未解的案件也都是出自这名犯之手。

这傢伙后续有没有被抓到就不清楚了,毕竟那是最近的消息,或许还没有吧?

总之,有一个那样的物就有可能有第二个,像是今天的杀魔,管他是模仿犯还是随机杀,杀出来搅我们探查报就是想快点归案了,好吧,那就偶尔来为民除害吧!主要是因为好像挺有趣的。

「我就不问细节了,我们今晚别回去旅馆,出来晃晃吧。希望能钓到犯。」做好决定后,我决定先回旅馆休息,晚上再展开行动。

「你还真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啊……」阿莫无奈的笑道。

「我觉得这也算是优点喔。」我心不在焉的应付着阿莫。

现在才早上,到夜还有不少时间。

打探小寒的消息,其实是无从开始的,我只能等待对方自动露出马脚。

……我绝对不会说我打算玩一整天。

?

对少年而言蹟的第二个夜晚总算姍姍来迟。

指骨的血正在沸腾。

熬过了漫长的白天,少年再也忍不住了,光是看着社会因他而骚,就使他快乐得无法自拔,凭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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