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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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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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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公诉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审判员看向被告问道。

“有异议,我跟我媳正事,没违法。虽然我们两子感不好,但是也没离婚啊,结婚证是民政局发的,我们是合法夫妻,我们正事也是合法的……”杜孝生极力为自己辩解。

“公诉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审判员说道。

“被告杜孝生,案发当你为什么去被害家里?”检察员例行公事的看向被告席,问道。

“我是去找我媳邓琼英,劝她回家。”杜孝生说道。

“被害邓琼英为什么回娘家,不在家跟你过子?”检察员追问道。

“之前我们吵了一架,她一生气就回娘家了。”杜孝生嘟嘟囔囔的说道。

“你跟被害邓琼英的关系如何?”检察员问道。

“不是太好,经常吵架。”杜孝生说道。

“案发前,你们的关系到了什么程度?”检察员冷着脸继续问道。

“她回娘家后,打电话给我说要离婚,但是彩礼的事没说好,所以一直就这么拖着。”杜孝生看了一眼检察员说道。

“案发当,你去被害家里,被害邓琼英是什么反应?”检察员问道。

“我劝她回家,我老丈也说让我们回家去。但是她不肯,然后她上炕脱衣服睡觉。我跟老丈说晚上住家里,上门后,我也上炕了……”杜孝生低着说道。

“后来呢?被害是否同意你留下?”检察员问道。

“她见我上炕,就坐起来穿衣服,想要下地,我不让她走,把她按到了炕上,然后……”杜孝生将说了记不得多少次的案发经过,又说了一遍。

“也就是说,从始至终,被害都没有同意跟你发生关系,为了不让你得逞,甚至用剪刀扎你,对吗?”检察员冷冷的问道。

也许她也是的原因,在问这话时,语言中明显带着一丝怒气,一丝冷。让莫名的感到一丝寒意。

“……对。”杜孝生点道。

“审判员,公诉问完了。”检察员冲着审判员说道。

“被告的辩护可以向被告发问。”片刻后,审判员说道。

“被告,你在去被害家时,对方对你的态度如何?我是指你老丈一家。”方轶问道。

“当时我去时,我老丈没说啥,我老丈母娘在屋里没出来。”杜孝生想了想说道。

“你提出在老丈家留宿时,你老丈一家什么反应?”方轶继续问道。

“我老丈没反对,也没同意,他劝我媳回家去睡,可能是怕我们两子又吵吵起来,被邻居笑话。”杜孝生挠了挠说道。

“你门上炕,你老丈是什么反应?被害邓琼英是什么反应?”方轶接着问道。

“我门时,我老丈出屋去了,等于默认我留下。我媳没说话,起身穿衣服要出门,我理解,她不想跟我睡一块,后来我就把她按在了炕上……”杜孝生说着低下了

“直到目前为止,邓琼英是否再次向你提出离婚?有没有向法院起诉离婚?”方轶问道。

“没有,我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也没听说她要起诉我离婚。”杜孝生抬起看向方轶。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先由公诉发言。”审判员说道。

“审判员:……我们认为,被告杜孝生与被害邓琼英感裂,被告在与被害协议离婚期间,以强制的手段,违背意志,强行与邓琼英发生x关系的行为,构成强罪。我们建议对被告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完毕。”检察员底气十足的说道。

……

“被告的辩护发表辩护意见。”审判员看向方轶。

“审判员:辩护认为,本案中,被告杜孝生的行为虽然违背了被害的意志,但鉴于双方系夫妻关系,虽然双方感不睦,但未发展到必须离婚的程度,所以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强罪。理由如下:

一、被告与被害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本案中,被告杜孝生与被害邓琼英之间的婚姻关系一直处于合法有效的状态。

在案发前,虽然被害向被告提出过离婚,但其并没有向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

因此,截止目前为止,被告与被害仍是夫妻关系,双方之间对房事的承诺仍然有效。因此杜孝生的行为不构成强罪。

二、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违背意志。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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