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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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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4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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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云聪当庭翻供称,其没有强杀害被害,之前的有罪供述系因不能睡觉,被迫编造的。

根据卷内材料,侦查员共讯问过梁云聪七次。讯问时间分别为:

、被抓次凌晨3:5—4:00,被告云聪否认犯罪。

2、二后的晚上20:0—2:20,被告梁云聪供认了自己强、杀的事实。

3、三后的凌晨4:0—:50,被告梁云聪供认了自己强、杀的事实;以上三次讯问均在派出所。

4、同月下午5:00—:30,讯问地点为刑警大队,被告的供述与此前一致。

5、同月下午5:00—5:20,讯问地点在刑警大队,宣布对梁云聪刑事拘留。

、同月20下午5:20—:00,讯问地点看守所。

7、次月5下午5:30—:30,讯问地点为看守所。最后两次讯问,被告的供述与此前一致。

从上述讯问时间和地点看,侦查员对梁云聪的前五次审讯是在看守所以外的场所进行的,其中有二次审讯是在凌晨。

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证实本案中相关员采取非法方式进行取证,但从审讯的时间上分析,梁云聪当庭辩解的真实比较大,故其所作有罪供述的证明力较低。

综上所述,公诉指控被告梁云聪强杀害被害褚玲,除梁云聪本在侦查阶段所作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可以直接证实梁云聪与本案有关。

而梁云聪在庭审中翻供,所提受到非法取证的辩解不能完全排除,故本案证据属于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形,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定案标准。

辩护认为,本案认定被告梁云聪杀、强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无罪。完毕。”方轶发表辩护意见道。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的辩护意见。”审判长看向公诉席。

第037章 世事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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