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半流质的感觉,熟悉的带着点点腥的感觉,熟悉的温热而让我振奋的
感觉。
这是血
,
类的血
。
刻在我dna里的欲望被唤醒。我根本就不是在止血,而是在吸。我站在小个子
男
的餐位旁,把他的手高举着,就像吸旺旺碎碎冰那样,用尽力气在吸吮,完
全不顾身下男
惊恐不定的目光。
他的这个血
味道……好特别啊~
其实并不腥,反而带着点丝丝的甜味,浓稠度也刚刚好,并且……非常非常
地让我兴奋。
就好比大热天里的第一
冰可乐。
对,就是冰可乐的爽快感。如果说我
常吃的食物是白开水,那么这几年我
去医院偷偷顺出来的血袋,也能算是可乐,但只能算是那种聊以解乏的无糖可乐。
似乎也很甜,似乎也很解渴,
感上也无什么特别不同的地方。但莫名其妙
地,就是有一种回甘的感觉;总而言之,不过瘾。
而那种不过瘾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渴望和按耐不住。就是这样的,
越是喝无糖可乐,就越是想喝一
正常的可乐。
此刻,一别数年,我终于喝到了属于我自己的「正常可乐」;
第一下我
就断定,这个小白脸,是一个极其罕见,却极其对我胃
的熊猫血型。
好过瘾,哈哈哈。
「米……米小姐……你能……能松开嘴吗?我……我感觉已经不流血了。」
天
战了片刻,我的思绪终于回来,我终于听到了坐着的林知许绵羊般的
抗议。
「啊?哈哈哈~对不起对不起。」我哈哈哈地笑着,浑不顾嘴角边还沾着三
两滴鲜血,他的鲜血:「我就是想试试……啊这个方法。看来还蛮管用的嘛。」
我依依不舍地丢开他的食指。他的食指欣长,指甲也修建得极圆润,而他指
肚子上的那道伤痕,此刻确实是不流血了----从表皮到真皮的血都被我吸走了。
害,再叼着也吸不出什么。我先看着林知许的手指,仿佛在看一个被吸完的
碎碎冰透明塑料套子,又看看小个子男
本
,仿佛在看一整块一成熟的自走
形牛排。
男
的脸上,红一块白一块,
晴不定。而我呢?拍拍手,坐回了自己的餐
位上。
气氛一时间有点尴尬。我还沉浸在过瘾的自嗨里,不想说话,面前的菲力牛
排已经基本被我吃完,剩下的配菜有点凉,我也不想吃了。餐桌旁几个服务生在
殷勤地来回穿梭。而几个邻桌的
,刚刚一直在盯着我俩,此刻也收回了目光,
开始了各自的窃窃私语。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莫尔顿。
我看到面前的小个子男
似乎在思考着,踌躇着。
良久,他突然问出了一句话:「米小姐,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啊?」我讶然。
第五章:牛马的凶杀
那天被撞之后,新华医院的医生说我这个脚大概得肿个五六天。实际上呢,
周五我就健步如飞了。
没办法,谁让咱们这个dna异常呢。
理论上我是不需要
接送了。但实际上能蹭车我怎么可能不蹭?退一万步讲,
我脚是好了,我电瓶车还没修好呢!
于是周五我又是早上蹭丁学轩的摩托,晚上蹭林知许的qx80,很是惬意自在。
于是周五晚上我又好好蹭了林知许一顿晚饭。这哥们似乎挺有钱的,在不开
发票报销的前提下,吃饭居然不看菜单,让我随便点,颇为离谱。
拿
手短吃
嘴软啊。周末我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陪林知许这个二傻子微信
聊天。被迫营业的同时,我还不停地夺命连环call那个修我电瓶车的师傅,我的
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了?
终于,周
下午,修车师傅终于拖拖拉拉地把我的银色名牌九号电动车还了
回来。bingo!周一我终于可以不用求
,自己上下班了!
……
想是这么想,周一一大早,我根本起不来,更不想去上班。
阳光从窗帘缝隙渗进来,在地板上拉出细长的光带。周一早上八点整的晨光
温吞吞的,楼下传来麻雀扑棱翅膀的声响,晾衣绳上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的衬衫,
影子斜斜地映在玻璃上。
闹钟已经他妈的响过第三遍了,被子裹着我的身体,真的好暖和啊。
不想起床。我盯着天花板,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