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西装的暗纹很漂亮。
她应该出生于中、高产阶级,毕业名校,
生顺风顺水,有对期望着给她嫁个好价钱的父母。
这样的
在黑珍珠脾气往往都不是很好,可能还受不了刺激,所以她才会在之风还在的时候就来找我茬——有可能还是新来的不知道我和之风的关系?
记不得了,只记得那件至少这几天见过的暗纹衣服。
可惜这样一个天骄之子就被之风这么轻描淡写的给杀了,连那件西装也糟蹋了。
毕竟血很难洗啊,更何况还很贵。
她的衣服都很贵,
眼可见的贵,包括这件噼里啪啦
闪的衣服。
众所周知我的衣服都很穷,
眼可见的穷,朴素的单色,用料也是最普通的那种。
这不是一件会出现在我身上的衣服,正好是我需要的。
不仅是这件
闪的衣服,下面挂着的
闪的喇叭裤和
闪的柳丁靴我也拿了。
虽然不知道惜柳会怎么处理那具尸体,但我决定过了今夜就在自家花园里挖个坑把衣服埋了,给她立个衣冠冢。
聊表心意。
前提是我能活过今夜。
之风是不会因为顾忌男
有别就放弃“盯着我”让我踏实换衣服的,我很肯定我哪怕光溜溜的在他面前,他的脸色都不会改变一分。
我直接扒拉着这条喇叭裤套在了西装裤外面。

,这温度一下就上来了。
但我是个铁血纯
,哪怕热一点,也不能爽利的直接把裤子一脱。
这位倒霉蛋同事简直是我的救世主。
在我一通
翻后,我甚至找到了一顶金灿灿的假发。
还好我的
发直到肩,直接套着也没事。
衣服一穿,裤子一套,鞋子一换,假发一戴。
我根本不敢看我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之风就站在我的身侧,平静的看着我。
一个不近,但一伸手就能把我贯在地上的距离。
我突然起了捉弄他的心思,就穿着这身噼里啪啦的衣服宛若迪斯科球成
般的,故作谦虚的询问他我看上去怎么样。
他原本有些发散的目光又聚焦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表
很平静。
然后他告诉我,他不会让我死的。
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你必须先攻击带有嘲讽的敌
”。